广西平桂扶贫生态移民与棚改结合示范性新城路网工程一期项目西湾大道C段(重新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19
广西/贺州 中标结果
广西平桂扶贫生态移民与棚改结合示范性新城路网工程一期项目西湾大道C段(重新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贺州-2026-03-19 00:00:00
广西平桂扶贫生态移民与棚改结合示范性新城路网工程一期项目西湾大道*段(重新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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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西平桂扶贫生态移民与棚改结合示范性新城路网工程一期项目西湾大道*段(重新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

***********************

招标人

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新建西湾大道*段城市次干路,道路走向基本为南北向,起点**+***接希望路西侧延长线(不包含该交叉口),终点**+***接西发街西侧延长线,沿线与西湾煤矿一支路相交,道路全长约****,道路红线宽度为***。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中标人

广西贺州市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

候选人

情况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贺州市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张壮干(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陆李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本项目执行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满分分值计。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朝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唐宇阳(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卢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本项目执行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满分分值计。

第三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利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李喜聘(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陈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本项目执行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满分分值计。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无。

其他公示内容

无。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及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

招标人: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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