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财采投处〔2026〕7号
2026-03-19
黑龙江/牡丹江 质疑投诉
牡财采投处〔2026〕7号
黑龙江/牡丹江-2026-03-19 00:00:00
牡财采投处〔****〕*号
作者:牡丹江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牡财采投处[****]*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发布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牡丹江丹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东安区环江南路绿地世纪城*栋***室

法定代表人:孙汝顺

被投诉人*:黑龙江天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平安街***号

五、基本情况

牡丹江丹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牡丹江市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内容向我机关提出投诉,我单位依法对本项目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人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黑龙江天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中故意提供虚假声明函。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承诺企业为微型企业,然而黑龙江天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微型企业,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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