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服务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2026-03-18
北京 中标结果
职业健康检查服务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北京-2026-03-18 00:00:00

职业健康检查服务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名称:,职业健康检查服务项目(二次),标段/包编号:,***************/**,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备注信息:,,成交候选人名称:,沈阳万康中医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其他事项:,,成交候选人名称:,众康(沈阳)综合门诊有限公司健康综合门诊部,投标报价(元):,*****.**,其他事项:,,成交候选人名称:,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预防医学科学院、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投标报价(元):,*****.**,其他事项:,,成交候选人名称:,沈阳二四二医院,投标报价(元):,*****.**,其他事项:,,成交候选人名称:,沈阳阳光惠尔斯医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其他事项:,,项目联系人:,周维松,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注意事项:,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在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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