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大厅、楼梯间、妇保科门诊及财务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026-01-15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大厅、楼梯间、妇保科门诊及财务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四川/成都-2026-01-15 00:00:00
四川/成都-2026-01-15 00:00:00
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大厅、楼梯间、妇保科门诊及财务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大厅、楼梯间、妇保科门诊及财务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二六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九章 评审方法**
第十章 采购合同(草案)**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拟对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大厅、楼梯间、妇保科门诊及财务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大厅、楼梯间、妇保科门诊及财务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否。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下列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环球中心**区**楼 ********;
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网上报名:①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上述携带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②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并确认信息后,供应商缴纳报名费后即报名成功。本项目磋商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资格不能转让)。
五、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环球中心**区**楼 ********。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环球中心**区**楼 ********。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苏坡街道中鹏西路*号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环球中心**区**楼********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家。
本次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方式: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做无效处理。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最后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
*磋商文件咨询、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收费不足****元的,在****元基础上下浮**%计取。
*成交通知书领取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因素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或代理机构代为答复。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因素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或代理机构代为答复;
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的采购人联系方式。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注:供应商按要求报名成功并购买磋商文件的,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总 则
*.适用范围
*.*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工程/服务采购。
*.*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采购主体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 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应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对以下有关知识产权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
*.*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供应商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构成
**.*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采购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应包括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四章)
其他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应包括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外的所有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
**.响应文件的语言
**.*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磋商小组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 报价货币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响应文件格式
**.*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制作,分包件的应按包件分别制作。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制作,分包件的应按包件分别制作。其他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清楚工整。
**.*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并逐页编码。
**.*响应文件统一用**幅面纸印制,另有规定除外。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本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均要求加盖公章鲜章。
**.*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一份为响应文件****或***版本或***版本。电子文档保存介质推荐使用***闪存盘(*盘)。***版的电子文档可以为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完成并加盖相应公章及签名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也可为加盖了相应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若电子文档与书面响应文件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的包装、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按包件(若有)分别包装和密封。
**.*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他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电子文档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包装,包装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电子文档、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与响应文件一起同时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
**.*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 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最后报价表可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出具的评审报告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号)的要求,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供应商承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者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需进行情况说明)]。
**.*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成交结果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签订合同
**.*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履约保证金
按须知附表执行。
**.合同公告
按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备案
按相关规定执行。
**.履行合同
**.*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办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 他
**.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以及采购政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服务的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供应商必须承诺符合其要求,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满足下列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材料;自然人的则为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授权书按本磋商文件第八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提供,并按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印章;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且亲自参与项目磋商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应以非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签字或盖章的,应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上述内容中涉及承诺函的,供应商可以单独提供,也可以一并进行承诺。
*.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供应商若未将用于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装订入资格性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一部分 项目概述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大厅、楼梯间、妇保科门诊及财务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大厅、楼梯间、妇保科门诊及财务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零星维修清单。
★服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第三部分 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日历天。
*、服务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竣工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付款前需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如因供应商原因或采购人财政预算拨付、财政支付系统调整等原因造成甲方支付不及时,采购人有权调整支付时间和金额,采购人不构成逾期付款,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验收方式: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号)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达到国家工程验收合格标准进行验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执行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报告,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应进行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修改和更正相关问题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且采购人有权拒绝签署验收报告或维修报告,并要求供应商无条件修改和更正,而后进行再次验收,供应商应承担因此额外产生的全部费用。如果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作供应商无法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而须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给采购人,违约金不能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全额赔偿。
注:“★”标注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响应,不满足响应无效。以上服务要求如有冲突,以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确认。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资格性要求;若磋商结果无实质性变动,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并且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将视作无效文件处理。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十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不同意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可以不规定此章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强制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
*、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则应通过年检,如有有效期的则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组成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要求提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为承诺函的,应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提供承诺函原件的,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
(七)本项目的特殊条件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中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
(八)承诺函
承诺函
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方已知晓全部磋商文件的内容,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或者(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 ;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 (说明:填写 “(*)供应商名称1;(*)供应商名称2 ;(*)……”没有填:无,或:/) 。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六、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服务的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符合其要求。
十、我方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十一、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二、若我方成交,我方承诺按照本磋商文件约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九)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
按以下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我方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职 务:
日 期: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才能生效。*)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亲自参与项目磋商的,资格性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
(十)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三、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一)其他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二)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其他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其他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则应通过年检,如有有效期的则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响应文件组成材料
(一)报价函
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工程/服务采购,总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为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总价金额(元):(小写): (大写):
注:
*.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容,详细报出各类工程的价格,不得漏报,否则视为已包含在合计金额中不再单独另行报价,不影响有效性。
*. 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所提供的价格是包干价,是供应商响应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产品设备投入、资料费、打印费、验收、利润、风险、税金、代理服务费等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四)服务要求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说明
注:*.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及要求”内要求逐条对应填写响应。如与采购文件所列技术、服务需求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可留空。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五)商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说明
注:针对没有在此表中列出的其它本项目规定的商务条款,都视为我方全部响应!
注:*.供应商如与采购文件所列商务要求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可留空。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
注: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七)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相关资料(无可不提供)
证书
名称级别证号专业
注:
*.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八)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
(九)知识产权承诺函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针对以下内容,我方承诺: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我方如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将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我方如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供应商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我方已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了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十)最终报价表
最终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总价金额(元):(小写): (大写):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注:本表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自备或者磋商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第九章 评审方法
*.总则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推荐成交供应商;
(*)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磋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磋商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磋商程序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进行书面澄清影响评审的;
(*)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影响评审的;
(*)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 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 磋商小组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完成后,应书面签字确认本磋商文件是否有属于应当停止评审的情形。
*.*资格审查。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第四章)、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序号项 目合格条件结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和财务状况报告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联合体非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注: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合格”的,则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允许其参加磋商,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不合格”的,则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允许其参加磋商。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应载明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位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明原件或身份证原件以备磋商小组查验)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和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供应商退出磋商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退出磋商的书面说明。供应商不提供退出磋商的书面说明,也未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表》的,视为其退出磋商。
*.*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供应商可在磋商室外填写最后报价表,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家。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注:为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磋商小组优先推荐企业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供应商澄清、说明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的。
*.综合评分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综合评分明细表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
*报价**%**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客观
*履约经验**%**分根据供应商提供自****年*月*日以来类似履约经验进行评审,每提供*个得*分,本项最高可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客观
*人员配置**%**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客观
*服务方案**%**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专项施工服务方案、②技术工艺措施、③人员配置方案、④机具设备配置方案、⑤考核制度(员工的考核、奖惩制度等)、⑥服务管理理念、⑦安全文明措施、⑧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方案、⑨项目管理运作机构、⑩应急抢险措施等。以上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分。每缺漏一项扣*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分,扣完为止。主观
*售后服务方案*%*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①服务响应时间;②服务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③售后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等。以上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分。每缺漏一项扣*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分,扣完为止。主观
*管理制度*%*分对供应商提供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②人员管理制度;③设备安全操作规范;④维修改造档案管理制度等。以上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分。每缺漏一项扣*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存在不足(不足是指:该方面内容体现不齐全;阐述存在逻辑错误;涉及内容无重点,不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等)的扣*分,扣完为止。主观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遵行采购活动关于回避的规定。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十章 采购合同(草案)
采购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合同期限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 ;
*. ;
*. ;
…
四、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三)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诉讼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代理机构存档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附件
*.项目磋商文件
*.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项目响应文件
*.成交通知书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大厅、楼梯间、妇保科门诊及财务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二六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九章 评审方法**
第十章 采购合同(草案)**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拟对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大厅、楼梯间、妇保科门诊及财务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大厅、楼梯间、妇保科门诊及财务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否。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下列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环球中心**区**楼 ********;
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网上报名:①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上述携带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②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并确认信息后,供应商缴纳报名费后即报名成功。本项目磋商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资格不能转让)。
五、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环球中心**区**楼 ********。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环球中心**区**楼 ********。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苏坡街道中鹏西路*号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环球中心**区**楼********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家。
本次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方式: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做无效处理。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最后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
*磋商文件咨询、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收费不足****元的,在****元基础上下浮**%计取。
*成交通知书领取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因素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或代理机构代为答复。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因素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或代理机构代为答复;
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的采购人联系方式。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注:供应商按要求报名成功并购买磋商文件的,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总 则
*.适用范围
*.*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工程/服务采购。
*.*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采购主体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
*.* 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应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对以下有关知识产权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
*.*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供应商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构成
**.*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采购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应包括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四章)
其他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应包括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外的所有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
**.响应文件的语言
**.*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磋商小组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 报价货币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响应文件格式
**.*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制作,分包件的应按包件分别制作。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制作,分包件的应按包件分别制作。其他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清楚工整。
**.*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并逐页编码。
**.*响应文件统一用**幅面纸印制,另有规定除外。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本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均要求加盖公章鲜章。
**.*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一份为响应文件****或***版本或***版本。电子文档保存介质推荐使用***闪存盘(*盘)。***版的电子文档可以为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完成并加盖相应公章及签名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也可为加盖了相应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若电子文档与书面响应文件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的包装、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按包件(若有)分别包装和密封。
**.*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他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电子文档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包装,包装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电子文档、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与响应文件一起同时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
**.*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 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最后报价表可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出具的评审报告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号)的要求,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供应商承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者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需进行情况说明)]。
**.*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成交结果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签订合同
**.*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履约保证金
按须知附表执行。
**.合同公告
按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备案
按相关规定执行。
**.履行合同
**.*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办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 他
**.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以及采购政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服务的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供应商必须承诺符合其要求,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满足下列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材料;自然人的则为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授权书按本磋商文件第八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提供,并按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印章;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且亲自参与项目磋商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应以非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签字或盖章的,应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上述内容中涉及承诺函的,供应商可以单独提供,也可以一并进行承诺。
*.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供应商若未将用于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装订入资格性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一部分 项目概述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大厅、楼梯间、妇保科门诊及财务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部大厅、楼梯间、妇保科门诊及财务室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零星维修清单。
★服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第三部分 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日历天。
*、服务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竣工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付款前需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如因供应商原因或采购人财政预算拨付、财政支付系统调整等原因造成甲方支付不及时,采购人有权调整支付时间和金额,采购人不构成逾期付款,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验收方式: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号)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达到国家工程验收合格标准进行验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执行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报告,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应进行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修改和更正相关问题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且采购人有权拒绝签署验收报告或维修报告,并要求供应商无条件修改和更正,而后进行再次验收,供应商应承担因此额外产生的全部费用。如果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作供应商无法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而须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给采购人,违约金不能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全额赔偿。
注:“★”标注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响应,不满足响应无效。以上服务要求如有冲突,以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确认。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资格性要求;若磋商结果无实质性变动,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并且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将视作无效文件处理。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十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不同意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可以不规定此章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强制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
*、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则应通过年检,如有有效期的则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组成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要求提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为承诺函的,应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提供承诺函原件的,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
(七)本项目的特殊条件
按磋商文件第四章中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
(八)承诺函
承诺函
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方已知晓全部磋商文件的内容,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或者(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 ;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 (说明:填写 “(*)供应商名称1;(*)供应商名称2 ;(*)……”没有填:无,或:/) 。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六、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服务的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符合其要求。
十、我方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十一、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二、若我方成交,我方承诺按照本磋商文件约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九)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
按以下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我方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职 务:
日 期: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才能生效。*)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亲自参与项目磋商的,资格性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
(十)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三、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一)其他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二)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其他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其他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则应通过年检,如有有效期的则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响应文件组成材料
(一)报价函
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工程/服务采购,总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为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总价金额(元):(小写): (大写):
注:
*.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容,详细报出各类工程的价格,不得漏报,否则视为已包含在合计金额中不再单独另行报价,不影响有效性。
*. 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所提供的价格是包干价,是供应商响应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产品设备投入、资料费、打印费、验收、利润、风险、税金、代理服务费等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四)服务要求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说明
注:*.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及要求”内要求逐条对应填写响应。如与采购文件所列技术、服务需求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可留空。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五)商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说明
注:针对没有在此表中列出的其它本项目规定的商务条款,都视为我方全部响应!
注:*.供应商如与采购文件所列商务要求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可留空。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
注: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七)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相关资料(无可不提供)
证书
名称级别证号专业
注:
*.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八)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
(九)知识产权承诺函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针对以下内容,我方承诺: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我方如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将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我方如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供应商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我方已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了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十)最终报价表
最终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总价金额(元):(小写): (大写):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注:本表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自备或者磋商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第九章 评审方法
*.总则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推荐成交供应商;
(*)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磋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磋商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磋商程序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进行书面澄清影响评审的;
(*)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影响评审的;
(*)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 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 磋商小组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完成后,应书面签字确认本磋商文件是否有属于应当停止评审的情形。
*.*资格审查。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第四章)、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序号项 目合格条件结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和财务状况报告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联合体非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注: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合格”的,则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允许其参加磋商,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不合格”的,则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允许其参加磋商。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应载明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位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明原件或身份证原件以备磋商小组查验)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和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供应商退出磋商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退出磋商的书面说明。供应商不提供退出磋商的书面说明,也未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表》的,视为其退出磋商。
*.*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供应商可在磋商室外填写最后报价表,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家。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注:为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磋商小组优先推荐企业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供应商澄清、说明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的。
*.综合评分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综合评分明细表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
*报价**%**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客观
*履约经验**%**分根据供应商提供自****年*月*日以来类似履约经验进行评审,每提供*个得*分,本项最高可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客观
*人员配置**%**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客观
*服务方案**%**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专项施工服务方案、②技术工艺措施、③人员配置方案、④机具设备配置方案、⑤考核制度(员工的考核、奖惩制度等)、⑥服务管理理念、⑦安全文明措施、⑧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方案、⑨项目管理运作机构、⑩应急抢险措施等。以上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分。每缺漏一项扣*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分,扣完为止。主观
*售后服务方案*%*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①服务响应时间;②服务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③售后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等。以上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分。每缺漏一项扣*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分,扣完为止。主观
*管理制度*%*分对供应商提供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②人员管理制度;③设备安全操作规范;④维修改造档案管理制度等。以上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分。每缺漏一项扣*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存在不足(不足是指:该方面内容体现不齐全;阐述存在逻辑错误;涉及内容无重点,不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等)的扣*分,扣完为止。主观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遵行采购活动关于回避的规定。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十章 采购合同(草案)
采购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合同期限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 ;
*. ;
*. ;
…
四、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三)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诉讼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代理机构存档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附件
*.项目磋商文件
*.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项目响应文件
*.成交通知书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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