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2026-03-18 00:00:00
关于《邹平市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技术服务》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邹平市人民医院位于邹平市鹤伴二路***号,目前医院共有电梯**部。为加强医院电梯运行管理,保障电梯运行安全,及时完成隐患排查,预防电梯事故的发生,根据业务开展实际需求,对其中正常运行的**部电梯(康力),拟引进第三方电梯维保技术服务。
二、项目要求
(一)维保方案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循电梯维保规则,以***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为法定执行底线,结合**/*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年**月**日实施)及其它相关规范、规定,依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电梯维修保养的相关规定,提供合规、规范的技术服务。
(二)维保检修
提供双人驻场服务,一人常驻、一人流动,所有工作人员均须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能在接到故障或事故报警后*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能提供正常连续的服务直至故障或事故排除。对电梯困人事故要求在到达现场后*分钟内把乘客从轿厢中救出、对非电子板原因的常见故障要求在**分钟内排除,对电子板原因的故障应在普遍认可的合理时间内解决。
(三)维保义务
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做好电梯年检前的自检工作,确保电梯正常通过年检并取得合格证书。参与电梯安全管理、培训演练、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
为服务范围内的电梯足额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与维保服务期限保持一致,确保电梯在使用及维保期间保险持续有效。
对服务范围内的电梯(医护电梯门禁升级系统)进行系统智能化升级,升级内容符合国家现行电梯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升级后须确保电梯运行性能达标、安全可靠。
加装或完善远程监控终端,并接入符合监管要求的电梯远程监测平台,实现电梯运行状态、故障信息、安全参数的实时上传、远程监控、自动报警,确保数据传输稳定、监控功能有效。
(四)维保安全
因维保施工发生任何安全意外事故与采购人无关,维保维修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不应有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维保过程中违规造成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和损失的,将由维保单位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维保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设施常用易损件,每年每台≤***元电梯易损件免费维修检查更换,以便及时更换不影响消防设施正常运转。
(六)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项目成交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二、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或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三、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