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3-18 00:00:00
成都市郫都区郫温综合开发项目*号地块施工精装修其他工程标段补遗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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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市郫都区郫温综合开发项目*号地块施工精装修其他工程标段补遗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成都市郫都区郫温综合开发项目*号地块施工精装修其他工程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内容如下: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由****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相应顺延。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款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由 “采用下列*方式: *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评标基准价)= ****,****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评标基准价)= (** +……+**)/*,*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若有效投标人超过*家(不含*家),计算基准价时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多家最低或最高时,仅去掉其中一家)。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调整为 “除投标报价以外的其他部分评分项得分不足相应部分总分**%的投标报价,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当所有投标人在前述其他评分项部分得分均不满足规定比例时,基准价计算不适用上述规则。 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 + 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 **:指在计算基准价时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比例,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从*.**、*.**、*.**、*.**、*.**、*.**六个数据中随机抽取一个数据并作为基准价计算的依据; **:指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 **:指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
**+**=*,且**不得小于*.*。**和**的设置不得少于*组(如**=*.*、**=*.*,**=*.*、**=*.*,**=*.*、**=*.*),**和**取定时保留*位小数。具体设置的组数及其相应权重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窗体底端
成都郫都区菁蓉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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