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26-03-18 00:00:00
发布机构: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顺)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被服布类洗涤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广东洁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摇田河大街***号**栋
法定代表人:黄潇铠
被投诉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楼
被投诉人*:南方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甲子路*号
相关供应商:百胜(广东)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展路*号厂房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时间:****年*月**日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南方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被服布类洗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予以受理,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了无效的***证书和检测报告,有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求中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没有尽到审慎评审的原则,对中标供应商的评分出现赋分错误的问题,影响了其它相关项目的赋分,出现不公平、公正的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的生产服务场地和设施均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具备履约能力和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相关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