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6-2028年度长春市绿园区锦程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03-18
吉林/长春 变更澄清
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6-2028年度长春市绿园区锦程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吉林/长春-2026-03-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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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年度长春市绿园区锦程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号*采购计划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长春市绿园区锦程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原招标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中“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超出此采购预算的响应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出现下列情况,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投标 (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 (响应) 报价平均值**%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情形的,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在**分钟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 *、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
响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超出此采购预算的响应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锦程街道办事处
地 址:创业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婷
电 话:*************
初审:何艳秋
复审:张婷婷
终审:历冠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