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3-18 00:00:00
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星维修项目(项目编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特征: 该项目为基础设施零星维修,主要为宁波市所属招标人单位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道路、管线、绿化等场地零星维修及相关维保活动。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地点,招标人指定)
*.*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估算约**万元/年,共计约***万元。具体经费以每年采购人落实经费为准。
*.*工期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或招标人要求的开工日期开始零星维修工程
意向服务期限:采取“*+*”模式续签服务合同,续签时间为*年(*年*续),采购人在约定前*年服务期满之前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采购人预算资金已落实后,通知乙方签订次年服务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招标范围:零星维修项目
*.*其他: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采购,投标人下浮率报价区间范围为****%(如: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为**%,即折扣率为**%(*折)),下浮率报价采用整数下浮报价,投标人未按前述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采购人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等原因,须作出调整或取消时,采购人可对此项目作出调整或取消,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提前开展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近一年(****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新注册的公司不足近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信誉要求:投标企业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承诺);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它要求:
*.*.*具备缴纳税收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备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方,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邮箱申领。
(三)申领方式:邮箱申领。
(四)申领招标文件时,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邮箱:*********@**.***。
(五)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提供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的复印件;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条第*.*项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注:上述提供材料仅用于报名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不收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浙江省宁波市(详见招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