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高速服务区机电维保维修项目已列入公司年度采购计划,招标人为宁波交富商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是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速服务区机电维保维修项目。
*.*招标范围: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服务区、杭州湾跨海大桥南连接线慈城服务区、象山港大桥南连接线象山服务区、象山泗州头镇灵南停车区、穿好柴桥停车区等路段的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的日常运维及维护、消防设备的日常运维及维护及第三方检测等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且需提供投标人在****年**月、****年*月**月连续三个月为该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未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整。
*.*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 缴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投分平台(鄞州区宋诏桥路**号凤凰新村**幢综合楼*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逾期未完成线下指定地点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七、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交富商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裘老师
电话: *************
监督部门:宁波交富商业有限公司采购监管办
电话:*************
招标代理: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号楼**楼
联系人:董顺杰、王芳霞、周文渊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