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3-18 00:00:00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咨询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咨询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用于在****年*月到**月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对属性特殊、专业性强的价格认定标的,采取市场法、成本法、专家咨询法等,委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机构或专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烟、酒、糖、茶、车、服装鞋帽、通信设备设施、电子产品、贵金属、艺术品、食品、饮品、药品、动植物、建筑等有形或者无形资产价值咨询服务,确保行政机关的认定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标准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职称,且具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标书内附职称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格式自拟的*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材料加盖公章。;项目团队人员:项目团队人员不应少于*人,设置至少*个档案管理岗、*个业务岗。
响应文件内提供身份证、格式自拟的岗位说明、劳动合同。;驻场承诺书:人员应提供驻场服务,驻场服务不少于*人,设置至少*个项目负责人岗、*个档案管理岗、*个业务岗。
响应文件内提供格式自拟的驻场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栋***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锁办理网址:请供应商自行办理**锁,网址链接(****://***.*******.***/****/***/*****************.****。);
*、收到 ** 锁以后在“政采云”登录界面,点击 ** 登录*** 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安信** 驱动,账号绑定 ** 后才能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 认证的响应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个工作日,响应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响应人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本次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有效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创立街***号科创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金爽、张敏
电 话:***********
初审:李晨铭
复审:李金爽
终审:张敏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