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倴财采处罚〔2026〕1号)
2026-03-18
河北/唐山 质疑投诉
滦南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倴财采处罚〔2026〕1号)
河北/唐山-2026-03-18 00:00:00
河北/唐山-2026-03-18 00:00:00
滦南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倴财采处罚〔****〕*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承德状元郎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拨镇岱尹下村一组
二、基本情况
承德状元郎商贸有限公司在****年*月**日参加的“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南县分局黑臭水体治理设备采购”项目中出现与九牛科技(承德)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上传**地址一致”“上传投标文件操作人一致”的情况。
三、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第***项的规定。
四、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陆仟壹佰贰拾元整(小写:****元);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
六、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