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所持苗木资产[挂牌披露]
2026-03-18
浙江/杭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所持苗木资产[挂牌披露]
浙江/杭州-2026-03-18 00:00:00
浙江/杭州-2026-03-18 00:00:00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所持苗木资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所持苗木资产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杭州市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按公告约定的受让方保证金处置方式处置,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情况的,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转让标的物品质、品种、规则、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苗木的迁移、处置、保活等一切售后事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和支付费用。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物交割事项: (*)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 (*)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运输、栽植、树枝枯枝等场地清理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受让方若需在提货现场对标的物进行切割的(做木材等),必须经得转让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职能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切割的,造成的一切损失、风险及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提货时涉及的切割、装载、运输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货过程中导致转让方或第三方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提货结束,应确保场地的干净整洁。 (*)受让方应对切割、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次日开始计算)**天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交割工作,即迁移完毕全部苗木,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转让方对转让的绿地苗木品种、规格、数量、成活率、完好率、实际品质等不作保证承诺,亦不承担责任。提供的绿地苗木处置的品种、规格、数量、成活率、完好率、实际品质等,在现场看样时已经受让方现场确认,对转让方所示的绿地苗木数量仅供参考,移交时如发生缺损,不影响合同价格,受让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反之也不增加价格。 (*)受让方自成交当天起自行承担保管及养护风险,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迁移、搬运、栽植过程中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行承担迁移、搬运、栽植过程中已知或者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出现的苗木偷盗、枯死、缺损等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按要求做好苗木地块范围内乔木起球、树枝整理外运、吊装运输等。受让方应自行向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苗木挖取和移运的审批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并按照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交施工迁移方案,同时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进行严格施工。 (**)在绿地苗木处置全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热线、数字城管、信访投诉等均由受让方及时处理,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受让方未能妥善处理、未能按要求落实处理,造成不利社会影响的,每发生一起,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由转让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且转让方有权视情形解除合同,并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受让方竞得的标的物(即苗木)存在市场行情变动和投资回报不可确定性,市场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受让方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若受让方未提前向转让方报备并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迁移处置苗木的,每发生一次,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由转让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受让方未经合法程序,擅自非法处置绿地苗木的,每发生一次,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由转让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受让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若导致转让方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的,转让方有权全额向受让方追偿。且转让方有权视情形解除合同,并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若受让方未按苗木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逾期支付款项受让方应按同期一年期***的四倍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天受让方仍未付清的,视为受让方放弃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除应承担上述延期付款违约金外,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竞买保证金亦不予退还,且转让方有权重新挂牌转让等。若因合同解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重新挂牌转让的费用等)超过约定违约金的,转让方有权全额向受让方追偿。 (**)若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苗木迁移处置的,每延期一日,应按成交价款的千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若延期超过**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除应承担上述延期迁移的违约金外,转让方有权重新挂牌转让等。若因合同解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重新挂牌转让的费用等)超过约定违约金的,转让方有权全额向受让方追偿。因特殊情况,转让方同意延期的除外。 (**)受让方在迁移、处置、搬运以及场地平整时,不得损坏、拿走施工范围内标的物以外财物,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并赔偿全部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