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3-17 00:00:00
根据《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温政办〔****〕***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号),为引导更多的相关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体育赛事,推动温州市体育竞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温州市体育局决定将游泳分站赛第一站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 购买服务的赛事项目
序号 | 赛事名称 | 举办 时间 | 举办地点 | 购买服务内容和标准 | 采购 预算 | 赛事简介 |
* | 温州市青少年游泳分站赛第一站 | *月 | 待定 | 参赛裁判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元,安保人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元;比赛需配备保安、医生和救护车,比赛场地、器材租赁费,秩序册、成绩册、证件等制作费、宣传费等赛事其他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参赛队伍经费自理。 | *.*万 | 参赛人数规模预计***人左右,设男女*个组别,比赛时间*天。 *.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与《游泳年龄组教学训练大纲》全能竞赛有关规定。 *.各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按综合项二个成绩的游泳评分表分值决定名次。分值和相同,***米混合泳成绩好者列前。 |
二、承接主体需具备下列条件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机构。
*、有与竞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承办经验;
*、能够承担事项所需劳务费、场地布置费、设施器材费等全部经费。市体育局将根据预算和购买服务合同支付经费,不足部分须由承接单位全部承担。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报名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拟承办赛事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预算方案及资金保障情况说明;
*、工作业绩及以往相关经验;
*、购买主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报名地点:温州市体育局训竞处(温州市横河南路*号)
五、联系咨询电话:************* 联系人:陈彬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体育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