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3-17 00:00:00
项目概况 ****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审核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惠民生与促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号)要求,现就做好****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有关事项,市商务局将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第三方审核机构,对****年沈阳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进行审核,审核对象为****年沈阳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第三方审核机构须按照合同约定,对参与主体提报材料进行审核、检查参与主体申报的补贴资金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履行审核职能并出具审核报告,客观反映被审核单位的补贴资金情况,披露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补贴范围: ****年*月*日起,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每人每类可补贴*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元。 (三)补贴对象: 购买符合补贴范围及标准的个人消费者,且收货地址在辽宁省内。 ★(四)工作要求: *.审核****年沈阳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垫付补贴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文件要求,履行审核职能并出具审核报告,反映被审核单位的补贴资金情况,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助审查参与企业资格;做好审核咨询等相关服务。 *.合同签订至****年*月**日开展的****年沈阳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核销情况进行审核,入围企业数量随着****年沈阳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开展随时调整。 *.对平台交易信息与商户提报信息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拨补贴资金,以一个月为一个审核周期,每个月出具一个审核报告。审核确定拨补贴资金及退回补贴资金情况。 *.对消费者购买商品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商品类别、商品能效、付款交易流水、发票、补贴金额等。 *.对每批次超过*万(含)以上核销名额的按不低于*%且每商户不低于*%进行延伸核查,对每批次低于*万核销名额的按不低于****个核销名额且每商户不低于*%进行延伸核查。 *.在项目活动终期,****年*月末出具一个汇总审核报告。 ★二、商务条款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根据采购人需求确定。 *.付款方式及条件:活动结束后,审核费用以实际发生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计算,当审核费用总价超过预算价的,按预算价计算,汇总审核报告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全额审核费用。 *.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执行。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自行验收,如验收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视为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到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号**世纪大厦*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盘)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商务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省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新华国际公寓*座**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省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桑昱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