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俞浦桃(泰华路-川沙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6-03-17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俞浦桃(泰华路-川沙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2026-03-17 00:00:00

关于俞浦桃(泰华路*川沙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

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送俞浦桃(泰华路*川沙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沪金管〔****〕**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金桥装备小镇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服务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提高区域防汛抗涝能力,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新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原则同意俞浦桃(泰华路*川沙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西起泰华路,东至川沙路,全长约*.**公里(以实测为准)。规划河口宽*****米,陆域控制带结合现状因地制宜按***米实施。规划等级为支级河道。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通道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结合工程实际实施。应对河道断面布置及护岸型式等进行多方案比选,因地制宜明确实施方案,并做好土方平衡工作,减少土方外运。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资金来源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由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桥金谷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个月。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网民留言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