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一期)(EPC)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26-03-17
新疆/伊犁 招标采购
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一期)(EPC)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新疆/伊犁-2026-03-17 00:00:00
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一期)(***)招标公告

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一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一期)已由尼勒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代表为牛宏,招标人为尼勒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万誉盛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喀拉托别乡、胡吉台乡、科蒙乡、尼勒克镇、克令镇、乌赞镇、加哈乌拉斯台乡、木斯镇。

*.项目规模:输水管网总长度**.***,新(改)建水表井****座及相关配套设施,配水管道****及配套附属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设施提升一期)(***)

***

****.**

建设规模:输水管网总长度**.***,新(改)建水表井****座及相关配套设施,配水管道****及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范围为以上内容的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

设计: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补充,按要求参加图纸会审合同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及施工期间设计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

施工:按最新国家规范和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采购: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技术服务、验收、培训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设计任务方须满足此要求);*)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施工任务方须满足此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同时需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不得少于*项。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职业资格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及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家(含牵头方),由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水规〔****〕*号)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不得使用涉密项目资料参与公开招标投标。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的人员,以上人员有一人未经登记的,则投标无效。*)本项目将公开已经完成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及图纸,报告编制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涉水产品(即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须使用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管材、管件及相关配套产品。(*)业绩、财务、信誉、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其他说明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尼勒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 站;联系人:牛宏;电话:***********)

八、联系方式

人:

尼勒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万誉盛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尼勒克县尼勒克镇解放路***号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达达木图乡宁远中路**巷****号

编:

******

编:

******

人:

牛宏

人:

岳莉

话:

***********

话:

***********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

尼勒克县水利局、尼勒克县财政局、尼勒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尼勒克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单位电话:

************

新疆万誉盛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6/03/17 10: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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