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2026-03-17 00:00:00
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丹县南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硐尾矿库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丹发改节能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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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南丹县南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硐尾矿库工程节能报告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三、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耗****.**万**·*,折标煤****.*****(当量值)/****.*****(等价值)。以上能耗计入南丹县能源消费总量中,尾矿输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表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及隔热保温技术、照明节能及控制技术、建筑节水技术、建筑节材技术等措施,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变压器、水泵、照明等用能设备要达到国家能效等级*级,并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用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五、请你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以及节能评估报告表,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及时向节能审查机关申请节能验收。
六、请项目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登录网址:*****://****.***.****.***.**/)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七、我局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