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17
四川/凉山 质疑投诉
美姑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凉山-2026-03-17 00:00:00
美姑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美姑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美姑县巴普镇初级中学户外饮水站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新士嘉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马路一段**号附*号****号

被投诉人: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巴普镇文化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科信远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海河西路**号二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科信远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美姑县巴普镇初级中学户外饮水站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编制不符合法律法规,未落实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具体为,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中序号*标的“***进水管****”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号)序号**“*******塑料制品”范畴,对应环境标志产品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建筑用塑料管材》,但采购文件未将该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范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及四川省财政厅川财采〔****〕**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损害了投诉人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美姑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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