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2026-03-17 00:00:00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江分中心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德江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市政公共资源**年有偿使用权。
二、参考价:***,***,***元/**年。
三、竞买保证金:***,***元。
四、拍卖会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江分中心进行公开拍卖。
五、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拍卖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分止(节假日除外),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官方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七、参与竞买条件:
*、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官方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并打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竞买。
*、温馨提示:不论何种渠道转款(不可用现金转账),转款备注(用途)栏唯一必填报名时生成获取的【保证金缴纳随机码】,不可增加其他内容。
*、由于银行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建议至少提前一至二个工作日转帐。
*、竞买保证金汇入账户:
名 称:德江县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江支行;
账 号:**** **** **** ****。
*、详细资料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站下载或者到本公司办公室索取。
*、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止(以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为准)。
*、办理竞买手续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江分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八、委托拍卖标的部分交易条件设定
*、拍卖标的处置期限:**年。
*、拍卖会前竞买人须进行现场查勘及到委托人处了解拍卖标的现状,若竞买人在拍卖会前未进行上述事项,视为自愿放弃此项权利,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现状是指拍卖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权利状况及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竞买人参与竞价,视为对拍卖标的有充分的认同和了解。
*、竞买人应明确接受拍卖标的的权利现状及使用现状,并愿意竞买买受拍卖标的后,按照与委托人签订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拍卖会前,竞买人应自行到委托人处查阅《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合同》、《德江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晟泰资评字(****)第****号《德江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及其附件、《德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定德江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德住建呈〔****〕**号)、《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德江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德府函〔****〕**号)、《德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德江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的请示》(德住建呈〔****〕**号)、《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德江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的批复》(德府函〔****〕**号),竞买人未到委托人处查阅以上文件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竞买人应明确接受拍卖标的的物质实体现状及功能现状,并愿意竞买买受拍卖标的后,通过买受人的行为完善相关专属配套使用功能,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该项目属于拟建项目,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按照《德江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负责筹措资金建设。
*、拍卖成交后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建设、装饰装修等费用。
*、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因委托人原因,拍卖合同形成的相关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相应的全部或部分相关权利义务自然解除,拍卖活动当事各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交易条件以委托人提供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合同》为准。
九、咨询电话:
贵州和能汇拍卖有限公司:***********;***********。
贵州和能汇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文件预览:
产权交易公告.***
*、拍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