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2026-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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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采购执法记录仪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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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采购执法记录仪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执法人员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我局拟公开采购一批执法记录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目的
本次采购的执法记录仪将用于日常执法执勤、突发事件处置及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过程可回溯,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采购内容
(一)设备要求:终端具备执法记录和对讲功能二合一,其中视频存储周期不少于*天。
(二)采购数量:**台。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含税及售后服务),报价下浮率****%。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交付。
(五)售后服务:提供至少*年质保,**小时及时响应。
三、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不良信息,截图证明。
(三)具有同类设备供货案例、服务经验(提供证明材料),以及东方市地区或是省内售后服务响应人员情况。
(四)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认证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四、采购流程
(一)报价时限:****年*月**日*****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
(二)报价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报价,地点:海南省东方市东方大道**号综合行政执法局*楼***办公室,联系人:邢先生,联系电话:*************
(三)提供材料:
*.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并进行密封。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价函,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投资概算。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四)组织评选: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通过局党组会,从供应商资质、业绩、服务、报价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取一家供应商负责为我局采购执法记录仪事项。
五、其他说明
(一)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保留对公告内容解释权及调整权。
(二)如报名供应商不足*家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可重新组织采购。
特此公告。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