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2026-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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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关于公开遴选东方市****年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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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东方市****年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公告
为规范我局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择优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服务高效的招标代理公司,保障东方市****年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依法依规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海南省、东方市相关管理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该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年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一)项目概况
对东方市***个海水养殖的入海排污口进行水质监测,每年一次。监测项目如下: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
(二)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全过程工作。
控制价: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收费标准(琼价费管〔****〕***号计取,(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浮动为****%之间,报价函要求单独密封,提供原件。)招标代理控制价:最终以财审或审计后的价格为准。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完整的网站查询凭证并加盖公章。
(三)代理机构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机构信息,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提供备案网页截图。
(四)近三年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报价函格式自主填报。
(六)团队人员相关证书、社保缴纳凭证。
(七)****年**月**日以来完成的类似招标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八)以上材料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胶装成册,逐页加盖公章并密封。
四、遴选方式及评审
*.由东方市生态环境局组建遴选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的资质资格、招标代理业绩经验、团队专业实力、本项目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企业信誉状况等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评审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根据综合评审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单,并按规定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
*.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参选机构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并列入我局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相关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中选机构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按时保质完成全流程服务,如出现违规违约行为,我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中选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确保项目招标流程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方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报名及材料递交事宜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东方市生态环境局(详细地址:永安东路**号)
*.联系人:符工,联系电话:***********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材料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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