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3-17 00:00:00
关于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航道港池维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航道港池维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航道港池维护疏浚工程位于广东省台山市赤溪镇铜鼓村外铜鼓湾海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港池及航道进行维护疏浚,其中****年清理积淤至疏浚水深并进行维护,疏浚量约***.*万立方米;****年起后续*年为常规维护疏浚,每年疏浚量约**.*万立方米。疏浚面积约***.****公顷,*年疏浚总量约***.*万立方米。
二、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对《报告书》的环境可行性进行评估论证,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书》编制较规范,内容较全面,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标准确定基本合理,项目概况介绍较详细,工程分析较清楚,环境现状和生态调查资料较翔实,评价技术方法总体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环境影响预测和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基本可信,环境保护、生态减缓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总体可行,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三、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台山分局的初审意见以及技术评估机构的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工程建设可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划定施工范围、控制施工进度,确保工程建设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船舶作业产生的含油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须统一收集,分别交由具有接收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接收处理。每次疏浚作业前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海洋综合执法部门报备,合理安排疏浚施工顺序与进度,缩短施工时间,严格限制在项目用海范围内开展疏浚作业。加强施工人员技能与环保培训,规范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减少悬浮泥沙扩散范围。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船舶须使用低硫含量燃油,并定期开展设备维护保养,最大限度减少燃油废气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船舶日常保养维护,严禁夜间施工。科学调度施工船舶,做好交通疏导,减少船舶鸣笛,切实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岸上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疏浚底泥应运输至生态环境部门指定的海洋倾倒区处置。施工船舶的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严禁向海域抛投。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工艺,施工活动应避让珍稀濒危物种及重要物种的繁殖、迁徙、洄游等关键时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工期。按相关要求开展海洋生物资源恢复与生态补偿工作,预留生态补偿资金。要对项目环境的影响进行跟踪监测,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奖惩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七)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体系。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溢油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负责;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海上执法监督工作由海洋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并按规定接受日常监督检查。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