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转型升级乙烯项目甘肃四建钢结构厂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2026-03-17
甘肃/兰州 招标采购
兰州石化转型升级乙烯项目甘肃四建钢结构厂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甘肃/兰州-2026-03-17 00:00:00
兰州石化转型升级乙烯项目甘肃四建钢结构厂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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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转型升级乙烯项目甘肃四建钢结构厂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兰州石化转型升级乙烯项目甘肃四建钢结构厂拆除工程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甘肃梵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西固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委托,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欢迎潜在申请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兰州石化转型升级乙烯项目甘肃四建钢结构厂拆除工程

*.项目总投资:/

*.项目规模及内容:兰州石化转型升级乙烯项目甘肃四建钢结构厂拆除工程,位于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古浪路,厂房总面积约为****平方米。

招标范围:本项目一个标段,包含两项内容:一、拆除工程;二、拆除后资产回收,资产回收必须按中标价保证回收,回收资产由招标方在拆除现场进行移交,最终回收资产总量由招标方委托的咨询机构现场核实并出具的结果为依据 ,据实结算。

具体内容:拆除并回收砖基彩钢厂房(含单梁起重机、轨道等)、钢结构样板展厅、活动中心、彩钢房、彩钢棚,电动伸缩大门、围栏、变压器、高低压柜、配电箱、**沙盘及显示屏、电缆、母线及零星、室外零星构件等;所有样板、钢材及零星构件等。拆除工程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必须达到建筑物地上±*的标准,使地面平整达到验收要求。

注:资产内容及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拆除范围及回收内容投标人在报价前可到现场自行踏勘,一旦中标,涉及建筑结构、设备类型、数量等相关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具有相应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可为同一人);

*、投标人按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人、技术负责人*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人、施工员*人、质量员*人、安全员*人、资料员*人、材料员*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个月(****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为准(外地企业可在公司注册地进行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截屏为依据,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以网站截图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时间:********—********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的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加盖公章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兰州市安宁区西港星汇写字楼****室进行投标登记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兰州市安宁区西港星汇写字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工作人员不予接收

*、不符合磋商文件密封性要求的,工作人员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人:兰州市西固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中路***号

人:杨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梵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号

人:刘工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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