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隆兴镇人民政府桤木河湿地公园南段卫生管护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3-17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崇州市隆兴镇人民政府桤木河湿地公园南段卫生管护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成都-2026-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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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隆兴镇人民政府桤木河湿地公园南段卫生管护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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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桤木河湿地公园南段卫生管护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桤木河湿地公园南段卫生管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崇州市隆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崇州市隆兴镇府青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崇州市青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崇州市隆兴镇青桥村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清扫服务 | *(项) | ¥***,***.** | ¥***,***.** | 一、服务内容 *、责任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快速巡回保洁作业。*、责任范围内的河道保洁作业。 *、责任范围内的道路冲洗降尘、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 *、责任范围内的垃圾分类运输作业。 *、责任范围内的公共卫生间(小亭驿站、孙家轩驿站)的保洁作业。*、责任范围内的绿化区域环境卫生维护。 二、服务范围 崇州市桤木河湿地南段(隆兴镇区域内)红线范围内的道路保洁服务、河道保洁、公共卫生间保洁以及绿化区域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管理服务,道路总长度共计:****米。 三、服务要求及作业标准 (一)服务要求 *、道路清扫保洁要求 *.*、人工清扫保洁要求: *.*.*人工清扫作业频次:每日早、中清扫作业各*次。早晨*: **时前必须完成第一次普扫,中午**: **时前必须完成第二次普扫(冬季适当调整时间) *.*.*人工清扫作业标准:路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淤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无杂草。 *.*.*质量要求:地面不得有粪便和淤泥灰土,未清理的浮土、 垃圾、渣土或积水不得超过*.**平方米 (*********);雨水口不得有卫生死角;痰迹、烟头、纸屑、塑料袋及瓜果皮核等每类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处,砖头石块类杂物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块。 *.*.*检查方式:随机抽査路段,单侧路边沟白色垃圾等废弃物总数少于*个。 *.*、机械清扫作业要求: *. *.*作业内容:负责崇州市桤木河湿地南段(隆兴镇区域内)红线范围内的机扫清洗、洒水冲洗工作,包括人行道、花草、树木隔离栏等清洗,每日清洗次数至少*次以上。 *.*.*作业标准:确保路面无扬尘和泥土堆积、树木无灰尘挤压隔离栏干净、垃圾房无污垢,如遇迎检或大气污染情况,按照扬尘管控、环保相关要求相应提高洒水频次,以甲方通知为准。 *、河道管理清理要求 *.*人工清淘作业频次:每日早、中清扫作业各*次。早晨*:**开始第一次清理、疏通,中午**:**开始第二次清理、疏通(冬季适当调整时间)。 *.*人工清理、疏通作业标准:沟内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杂草。 *.*质量要求: (*)河道水面清洁,无水花生、水浮萍等漂浮物; (*)无畜禽粪便直排,无畜禽尸体、无人大便直排; (*)河道畅通,无乱占河面、河岸现象; (*)无乱挖、乱填现象; (*)沟塘水面无漂浮物。 *.*检查方式:随机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桤木河湿地公园南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崇州市隆兴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