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2026-03-17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拜城县克孜尔乡乌堂村道路亮化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登泽***********
报价起止时间:********** **:** *********** **:**
采购单位:拜城县克孜尔乡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描述:详见清单;详见清单:详见清单;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次要参数要求:*项
******.**
*
买家留言:各投标单位必须公平公正竞标,不得恶意低价报价、串标、陪标等违规行为。成交 后不得转让、转包。一旦被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拜城县人民政府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拜城县克孜尔乡乌堂村道路亮化项目在线竞价要求.****
拜城县克孜尔乡乌堂村道路亮化项目.***工程量清单.***
拜城县人民政府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拜城县克孜尔乡乌堂村道路亮化项目采购需求 (*).****
拜城县人民政府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拜城县克孜尔乡乌堂村道路亮化项目采购需求 (*).****
响应附件要求:*)报价明细表;
*)报价一览表;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不得黑白复印件);
*)售后服务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企业诚信及相关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现场踏勘证明(由采购单位出具);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和完税证明(以参与投标公司名义缴纳为准,由采购单位与相关部门联合核实真实性)。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方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截图,若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不得投标(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投标),投标方网上自行打印(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查询记录不得早于发公告时间。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拜城县 克孜尔乡 拜城县克孜尔乡人民政府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拜城县克孜尔乡乌堂村道路亮化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应的资质;(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