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处理处罚公告]江陵县财政局关于对周丹处理处罚公告
2026-03-17
湖北/荆州 质疑投诉
[一般处理处罚公告]江陵县财政局关于对周丹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荆州-2026-03-17 00:00:00

江陵县财政局关于对周丹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称:周丹

当事人类型:专家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经县政府采购中心书面报告中反映,在参与江陵县利民小区综合楼改造项目(电梯采购)的评审过程中,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资料,荆州盛安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声明该公司不适用《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磋商小组认定其企业类型为小型企业;磋商小组认定*家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制造商为小型企业,但在价格评分阶段均未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要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执行价格扣除。故评审专家未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以上事实有该项目采招云(湖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的开标/评标记录、询问笔录为证。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鉴于你在本机关监督检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行为影响了成交结果,参照《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减轻处罚情形。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二条

四、处理结果

给予警告,对履职评价扣*分。

五、处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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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江陵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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