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3-17 00:00:00
物业服务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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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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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项目 |
需物业经理兼维修工*名、专职维修工*名、保洁人员*名。服务内容包含卫生保洁、绿化、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等。物业管理承包商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可增加人员配置,但实际人员配置总数不得少于上述要求,超出部分人员薪金、社会保险、就餐费用等开支均由中标物业管理承包商承担。 计划服务时间为*年(**个自然月),合同*年(**个自然月)*签。根据考评结果考虑是否续签,最长不超过*年。 |
物业经理需经过政府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具备三年以上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经验。全面负责人员、安全、质量、卫生管理,确保服务质量达标;水电维修工需具备相应工种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初级及以上),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保洁员均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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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意向反馈方式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班时间*:**至**:**(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
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文件,不接受邮寄其他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的方式递交我单位,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对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采购机构联系人:夏助理
联系电话:***********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