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北京丰职雄安分校2025年开办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教学楼家具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13
河北/保定 质疑投诉
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北京丰职雄安分校2025年开办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教学楼家具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保定-2026-03-13 00:00:00
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北京丰职雄安分校****年开办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教学楼家具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北京丰职雄安分校****年开办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教学楼家具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锦程饰创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恒祥北大街***号
被投诉人: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红莲西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华望城丰华谷**栋三层
相关供应商:河北奥健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定州市西城区大屯村
四、基本情况
“北京丰职雄安分校****年开办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教学楼家具(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月*日开标、评标,*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奥健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月**日,投诉人向北京丰职雄安分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受理并通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中标人提供虚假信息。 投诉事项*.中标人提供虚假数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雄安新区安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文件编号
雄安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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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雄安新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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