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6-03-17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和***项目工可阶段安全性评价、***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
| 分包名称: | ***彭青高速镇原至彭阳段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多年期错茬项目总概算 | ******.** |
| 多年期错茬性项目本年预算: |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
| 报价扣除优惠: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含公路专业,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或评估咨询)。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彭青高速镇原至彭阳段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开展项目实施模式可行性论证,结合现行政策规定,深入论证项目适宜采用的实施模式; *.深入开展项目实施路径研究,明确全周期操作流程;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项目实际,开展项目投融资方案研究; *.做好项目财务测算及论证工作; *.按照特许经营模式和传统投资模式编制***彭青高速镇原至彭阳段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和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概述、可行性分析、实施模式可行性论证及主要内容、问题及建议等)。若项目实施方案获批前,项目实施模式发生变更,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做好实施方案的修编工作; *.协助采购人开展项目推介、市场测试; *.协助采购人完成实施方案评审; *.为采购人开展的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采购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若本项目后期与其他项目打包实施,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做好项目包实施方案编制的牵头或配合工作,包括按要求牵头或者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项目包实施方案编制、提供相关资料等,并确保编制内容完整,提供资料准确,符合项目包实施方案审批相关要求。 **.在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就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 * | ******.** | 标的**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满足行政部门审批要求,本着对采购人负责的态度,为采购人提供实施方案编制及配套技术咨询服务,为项目落地实施创造条件。按照服务内容选派工作人员,积极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相关会议,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各类成果文件,咨询成果文件加盖公章。如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项目建设方案出现调整,中标人须根据相应情况对服务内容及时做出调整。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方案获批止。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 类似业绩 | *.** | ****年*月至今(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分,最高得*分。 注:须提供业绩的合同,投标文件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计分。(须是项目业主方直接委托,分包、转包的项目不予计算。同一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
| * | 项目团队 | **.** | *.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交通运输或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咨询工程师证书(投资)资格证书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一个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得*分,最多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与企业业绩重复计分; *.除项目负责人以为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组人员,项目组人员内包含*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得*分;项目组人员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的,每有*人得*分,最高得*分,没有不得分(上述人员不重复加分); 注: *.须提供资质证书、职称证书、业绩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供应商类似业绩不重复加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材料、甲方证明文件等。以上资料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 | 实施方案 | **.** | 根据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响应程度、能够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模式论证、实施路径研究、投融资方案研究、财务测算、实施方案编制等内容。投标人提供实施方案的得**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实施方案每有一项模块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或有额外拓展模块的加*分,加至**分为止;每有一个模块描述不清晰或有明显性错误的减*分,每有一个模块缺失的减*分,减完为止。 |
| * | 后续服务 方案 | **.** | 投标人应自行拟定项目后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团队安排、响应时间、风险防控、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投标人提供实施方案的得**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实施方案每有一项模块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或有额外拓展模块的加*分,加至**分为止;每有一个模块描述不清晰或有明显性错误的减*分,每有一个模块缺失的减*分,减完为止。 |
| * | 服务承诺 | *.** |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下列承诺的得*分,共*分。 *.承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周期内不变更的; *.承诺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完成周期内不变更的; *.承诺可在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内容、交付时限内及时按要求提供成果文件的; *.承诺主动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予以解决的; *.承诺对采购人提出需求时响应(具体)时限的。 注:本承诺须出具单独承诺函,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其提供或承诺内容表述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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