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宣传与保障中心2026年3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6-03-17
浙江 招标采购
浙江省交通运输宣传与保障中心2026年3月政府采购意向
浙江-2026-03-17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交通运输宣传与保障中心****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宣传与保障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省交通运输宣传与保障中心****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宣传与保障中心****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单位:*
预算金额(元):*******.**

采购目录:*********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宣传与保障中心食堂****年末及****年度食堂所需物资的供货、粗加工(如需)及配送服务,采用折扣率报价,资金来源为职工自筹资金(饭卡充值资金),供货地点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机关中心食堂内。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所有物资必须做到来源可溯,采购货源必须有合法经营许可,持有与销售内容相对应的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供应、配送被列入食品安全名单的物资蔬菜、水产、肉类斤起送(个品种起送);各类鸡鸭只起送;水果类临时添加小量水果需要及时送达;大米、调味品类斤/盒/包/袋/瓶起送;副食、冷冻品类斤起送鲜活农产品(含鱼、虾水产品)、禽蛋每次配送时须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鲜蔬菜必须当天出品当天配送,保证新鲜,每次配送时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如采购人有需要,应当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处理、洗净后交付。定型包装类物资交货时必须包装完整、标识清楚,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非定型包装类物资交付时应按规定进行包装,并在包装外标注物资名称、重量、数量等必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送达


联系人 沈航渊
联系电话 *************
备注 /

浙江省交通运输宣传与保障中心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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