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宁乡经开区环保管家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2026-03-17
湖南/长沙 中标结果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宁乡经开区环保管家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2026-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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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年宁乡经开区环保管家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作者:长沙市采购网 || 来源: || 公告创建时间:********** **:**:**
服务类合同预览
****年宁乡经开区环保管家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宁乡市金洲大道金洲大桥西创业大楼   
供应商(乙方):  武汉市青翼碳清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佛祖岭一路**号武汉中地大科技园一期*栋*层**室、*层**室、*层**室、*层**室、*层**室、*层**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年宁乡经开区环保管家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年宁乡经开区环保管家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万零柒仟贰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元)

备注

*

**** 年宁乡经开区环保管家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开展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及指导整改、协助“一园一档”工作、协助开展环保培训宣传、协助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自行监测、应急监测、应急演练、协助园区审核环评和排污许可及系统指导填报、协助蓝天保卫战工作、邀请专家帮扶指导、水系风险巡查等工作。

*

详见附件一:分项报价表

*******.**

/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肆佰万柒仟贰佰元整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就近办公。在服务期内,由园区提供办公场所,乙方按要求配备驻场人员,提供**小时随叫随到服务,对相关部门及入园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第一时间为园区企业答疑解惑。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人员需要更换,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甲方盖章同意后方可更换。

*、建立会商制度。园区和乙方双方定期召开碰头会,研究汇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解决困难问题,开展下阶段工作任务。

*、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在服务期内,乙方按半年度、年度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园区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保密要求。乙方按国家保密要求,不得泄露任何保密内容和企业商业相关信息,否则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工作纪律。在服务期内,乙方不得干涉园区企业正常生产,不得以环保管家名义向园区企业承揽环境污染治理相关的工程、服务及货物采购等业务,不得承接园区企业环评和排污许可业务。

*.人员配置要求

环保管家服务团队专职技术人员**人,其中:环保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持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环保工作满 * 年的专职人员 * 人;具备环境方面的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环保工作满 * 年的专职人员 * 人;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方面专业或从事环保工作满 * 年以上的专职人员 * 人。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总价
*.付款方式:


按每年考核 * 次,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季度及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付费。合同签订后按考核履约情况,服务工作每满一个季度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该季度考核所对应的付款金额向乙方支付进度款,具体考核详见附件三:考核办法。

乙方的考核由甲方根据附件三:考核办法进行评分,考核结果与项目费用结算挂钩,服务期间,动态考核评分<**分,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动态考核评分<**分的当季应付款项不予支付,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有违法行为的依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具体考核内容及频次由甲方制定,乙方需无条件接受考核要求。

支付时乙方须按照甲方审核确认的进度款金额提交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依照财务流程向乙方付款。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期限顺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合同价款转入乙方提供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武汉市青翼碳清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号:****************

乙方保证本合同所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的准确性,若有更改,应于甲方付款前至少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否则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年宁乡经开区环保管家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
  2. 关于****年宁乡经开区环保管家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延迟签订的情况证明.***
  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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