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院基石仿真平台评价与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17
江苏/苏州 中标结果
新能源院基石仿真平台评价与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苏/苏州-2026-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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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新能源院基石仿真平台评价与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可心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江苏/苏州-2026-03-17 00:00:00
新能源院基石仿真平台评价与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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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院基石仿真平台评价与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新能源院基石仿真平台评价与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赛迪数科技术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胡孝/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 | 李浩铭/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 业绩 | *、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高新区范围试点企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昆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项目(二四年一期)、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昆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项目(二四年三期)、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苏州朗坤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
*、****年无锡市新型智慧城市项目绩效评价服务、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 *、无锡城市运营现代化服务管理中心一期(无锡市应急管理指挥系统)造价评估项目、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 *、生签系统新增及优化管理功能、京千代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平台化安全管理与运营技术产品综合评价报告、上海斗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可心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