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执法辅助人员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3-16
安徽/黄山 招标采购
【主动回应】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执法辅助人员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黄山-2026-03-16 00:00:00
号: *********/************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其他,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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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执法辅助人员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休宁县海阳镇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为加强休宁县海阳镇的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与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采购劳务派遣制执法辅助人员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执法辅助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单位: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内容:采购劳务派遣制执法辅助人员服务,共计*名。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巡查、公共设施维护、政策法规宣传、应急事件辅助处置等非涉密、非核心执法工作。

二、对供应商(劳务派遣单位)的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对服务人员(执法辅助人员)的基本要求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 年龄要求在**周岁至**周岁,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法律、行政管理、城市管理相关专业或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适应户外及基层一线工作。

*. 同等条件下,本县户籍、退役军人、持有驾驶证(**及以上)者优先。

四、服务期限与费用

*. 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

*. 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元/年(大写:贰拾捌万元)。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五、服务要求与管理

*.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方要求,招聘、培训、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与采购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还应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 供应商负责所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事务。采购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安排、考勤考核和业务指导。

*. 派遣人员须遵守采购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管理。具体工作纪律要求及考核办法由采购方另行制定。

*.供应商对不能胜任执法辅助工作或对执法辅助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在采购方提出后,及时予以更换,并相应扣除缺岗期间的劳务费用。

*.供应商派遣的劳务人员在执法辅助工作期间造成他人损害及财产损失或自身受到他人侵害的,由供应商及侵权人依法承担责任,采购方不承担责任。

六、响应文件提交

*. 报名及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至****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

*. 地点:休宁县海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劳务派遣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

· 响应报价单(格式自拟,须包含分项报价,如人员工资、社保、管理费等);

· 服务方案(包括人员招聘、培训、管理、应急预案等);

· 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类似项目业绩等)。

七、开启

时间:****年*月**日**:**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县海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八、评审与确定

采购单位将组建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资质、服务方案、信誉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具体磋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小兵

联系电话:***********

地址:海阳镇夹溪路**号

十、监督方式

本次采购接受海阳镇纪委全程监督。

联系人:周延

联系电话:*******

十一、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休宁县海阳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海阳镇政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

*. 公告中未尽事宜,由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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