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灵寿县供气设备更新项目(竣工验收)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6-02-28
河北/石家庄 变更澄清
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灵寿县供气设备更新项目(竣工验收)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河北/石家庄-2026-02-28 00:00:00
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灵寿县供气设备更新项目(竣工验收)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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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商务部分(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需为机电类、市政类或电器类任一一类)得*分;其他组成成员*人具备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专业需为机电类、市政类或电器类任一一类)得标准分**分,每少一人扣*分,最多扣**分。   更正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商务部分(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需为机电类、市政类或电气类任一一类)得*分;其他组成成员*人具备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专业需为机电类、市政类或电气类任一一类)得标准分**分,每少一人扣*分,最多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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