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刘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刘店乡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2026-03-16
河南/商丘 中标结果
虞城县刘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刘店乡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河南/商丘-2026-03-16 00:00:00

虞城县刘店乡人民政府****年刘店乡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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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虞财采竞********
*、采购项目名称:虞城县刘店乡人民政府****年刘店乡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 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河南兴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刘店乡兴旺大道 ** 号 *,***,***.** 评审价格:*******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虞城县刘店乡人民政府****年刘店乡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二次) 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日历天 谭腾飞 二级注册建造师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沈静静,郭德锋,卢永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计取,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元。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否决供应商及原因、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详见附件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监督单位:虞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虞城县城关镇滨河路 联系电话:************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虞城县刘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商丘市虞城县刘店乡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大宇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通泰路豫鹰宾馆北*号楼*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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