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所属1#、2#燃气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挂牌披露]
2026-03-17
山东/济宁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所属1#、2#燃气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挂牌披露]
山东/济宁-2026-03-17 00:00:00
山东/济宁-2026-03-17 00:00:00
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所属*#、*#燃气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所属*#、*#燃气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 |
| 资产类别 | 设备 |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济宁市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山东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同时须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万元,作为施工过程安全、环保、建筑物恢复等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确认书》。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年*月*日前完成全部标的接收、拆除、运输、建筑物恢复等工作,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现场必须经转让方验收合格方可离厂。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期限完成转让标的交割的,每逾期*天,按转让价款的*‰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受让方按履约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受让方须将拆除区域自行围挡,并对拆除区域内不属于拆除范围的设备、房屋建筑等进行防护,确保拆除过程中不损坏此设备、房屋建筑等。拆除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围挡受让方自行回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进场施工前,须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合法有效的专业工种上岗操作证书,证书原件应存放现场以备查验,做到人证相符。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进入厂区人员及有关作业需遵守转让方的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规定。按转让方要求办理相关施工手续、签订《安全施工安全环保管理协议》,处置过程中给转让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设备拆除、运输、搬运、废弃物处理、建筑物恢复等费用,设备及建筑物恢复完撤离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