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公司1#、2#炉二次风门执行机构技改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振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公司1#、2#炉二次风门执行机构技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公司1#、2#炉二次风门执行机构技改项目
二、招标人: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地点: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3.2项目概况:
1#、2#炉二次风门执行机构技改的设计、产品制造、安装、调试及与之相对应的技术处理;将新的智能控制柜分别焊接固定在锅炉二次风门位置的相应平台。执行机构安装至锅炉风门位置,铺设管路和电缆连接设备。电缆全部更新,起点从DCS间柜体至所有就地设备。拆除原有电缆,从重大故障点位置开始至后续不影响铺设新电缆为止;补充相应所需电缆桥架;净化装置安装时固定于十米平台上,再将四角压缩空气母管切开铺管焊接引致净化装置入口,引出后分别接至各控制柜及用气点。设备安装结束,送电送气调试,验收合格后移交设备清册、备件清册、设备型号及配件型号清册结束工作;拆除全部二次风及摆动执行机构旧设备,与原有设备相关的不锈钢管路(可利旧部分除外)、控制柜等附属设备也应全部拆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
3.3招标范围:包含1#、2#炉二次风门执行机构技改的设计、产品制造、安装、调试及与之相对应的技术处理、交付验收等伴随的所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
3.4投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5工 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天完成货物装箱并告知招标人;自招标方现场具备安装条件提前至少10天告知中标人进行安装、调试,单台炉安装时间为16天(均为停机安装)、调试时间为2天。
3.6质量目标:合格。
3.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8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平台(www.xjygcg.com/)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4.1.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1.3资质: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生产厂家可以与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生产厂家,安装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4.2实力要求
4.2.1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管理能力,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4.2.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具体认定以网站检索结果为准,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2.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以下资料:(1)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较短的企业提供财务报告;(2)投标人需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3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5项同类设备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页或技术协议施工内容页、交货期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中价格等对外保密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做保密处理。
4.4其他要求
4.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生产厂家可与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4.4.4信誉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日,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取消投标资格,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
①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处罚期未满而形成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的。
4.5投标文件复核:招标人针对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复审、核实,中标人应当提供业绩相关的合同和发票以备核验。若发现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中标无效,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4.6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承诺事项将列入合同中,中标人应当严格遵守其承诺事项,否则将按照合同相应条款以及中标人的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五、报名时间地点、需提供的资料及获取文件的方式
5.1获取时间:从 2026年 3月 17 日10时00分到 2026年3月24日19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有:(1)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生产厂家可以与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生产厂家,安装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具体认定以网站检索结果为准,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以下资料:(1)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较短的企业提供财务报告;(2)投标人需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5项同类设备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页或技术协议施工内容页、交货期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中价格等对外保密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做保密处理。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上述所有资料发送至邮箱1060795759@qq.com,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7590500198祝女士,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本),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
5.2招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10号写字楼501室;
5.3开标时间:2026年4月7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5.4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阜康市甘河子镇
项目管理:胡国栋 15899084499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10号写字楼501室
七、现场踏勘
1.踏勘形式:本项目由招标方组织集中统一现场踏勘。完成踏勘后由招标人出具《现场踏勘确认书》,方可参与投标。
2.踏勘时间:本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后第3天,即2026年3月27日10时30分。请各位投标人代表充分考虑在途时间并合理安排行程,提前30分钟到达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生产技术部办公室)完成签到,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过时不候,后果自负!
3.踏勘地点: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公司
4.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多福 18999543553
八、监督人:贵公司在参与合作过程中有异议的,可投诉至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督查部,联系人:曾健,联系电话:15292621547,0994-3562130;邮箱:tljb@xjtlky.cn;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振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凤 联系电话:1759050019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