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6-03-16 00:00:00
枝江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新建及改造项目(二期)监测设备建设枝江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新建及改造项目(二期)监测设备建设(***********************)第*次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提问回复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明确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六条.因该项目所需的监测设备排水管网流量监测仪、悬浮物传感器、* * 值传感器、***分析仪传感器、氨氮分析仪传感器并非市场通用商品,而是高度专业化、集成化的工业级产品。此类高端、精密的监测设备,其制造商仅对具备特定技术资质、注册资本、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一级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进行授权。中小微企业通常无法获得原厂直接授权或最高级别代理资格,只能通过多层转手,导致设备来源不可控、价格虚高、售后无保障。设备需与项目中提到的“枝江市排水管网监测运行有关信息化平台”进行深度数据对接和系统集成,可能涉及专有通信协议、数据接口和***。只有设备原厂或其核心合作伙伴才具备完整的底层技术支持和定制开发能力,对承建单位的技术架构能力、大型信息化项目实施经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项目履约与风险兜底能力均有较高要求。中小微企业难以解决复杂兼容性问题。部分安装于地下管网、高危环境的监测设备,涉及防爆、防腐、高防护等级等特殊认证,其生产、销售、安装均需特定行业资质,这些资质多数是中小微企业不具备的。我方请求将该项目变更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面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各类企业公开采购。
回复:调整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明确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八条“超过***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若经项目综合评估,本项目仍需专门面向中小微进行采购,我方请求允许大型企业在独立投标时将适宜预留给中小微企业部分,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比例进行分包,保留非中小微企业的参投权力。
回复:本项目执行政策:(*)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应对其报价给予*%(取值范围:***,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取值范围:***,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作为其价格分。(*)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投标人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应对其报价给予*%(取值范围:***,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取值范围:***,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作为其价格分”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现修改为“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非预留份额(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应对其报价给予*%(取值范围:***,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取值范围:***,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作为其价格分。(*)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投标人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应对其报价给予*%(取值范围:***,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取值范围:***,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作为其价格分。”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枝江港化管廊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化工园高石岗村 *** 国道以北
联系人:金选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枝江市董市镇迎宾大道***号*楼
项目负责人:冯露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