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项目精装修工程(A3205820001000220007001)第1次答疑澄清/招标异常
2026-03-16
湖北/宜昌 变更澄清
宜昌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项目精装修工程(A3205820001000220007001)第1次答疑澄清/招标异常
湖北/宜昌-2026-03-16 00:00:00

宜昌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项目精装修工程(***********************)第*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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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项目精装修工程(***********************)第*次答疑 ********** **:**:**.* ************************************ *********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技术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所有*.*评分标准内容均修改为* 级:* 分;* 级:*.*分;* 级:*.*分;* 级:*.*分;* 级:*.*分;*级:*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信用分段修改为“诚信专项分值在***分以下的不得分***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分值<***分的得*分;***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分值<***分的得*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分值≥***分的得*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职称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得*分。(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条款中预付款部分内容已修改,详见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本次答疑澄清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澄清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人:湖北国通领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人:艾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

代理机构:湖北慧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熊美玲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号百联慧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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