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6-03-16 00:00:00
为保障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就业创业和农民工服务中心职工用餐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为单位职工提供用餐保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就业创业和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主要为单位职工提供工作日早、午、晚餐保障,预计***人左右就餐,并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人要求,提供节假日加班餐或临时性会议、活动及公务接待用餐保障。
三、采购需求
总体需求:遴选餐饮服务公司入驻市人社局职工食堂提供用餐保障服务。其中,服务费用为可竞争费用,食材成本为不可竞争费用。项目需求详细内容(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的相关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活动的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方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项目评审
(一)开标条件:本项目应满足有三家及以上供应商递交合格的遴选材料。若不足三家意向单位参选,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
(二)评审条件:本项目供应商提交的遴选材料,应满足有两家及以上全部响应遴选公告实质性要求,即达到评审条件,若不足两家,采购人有权终止项目评审。
(三)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提交的遴选材料在满足遴选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推荐两家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件*:《市人社局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需求评审方法和标准》。
(四)中标确认:采购人根据评审结果推荐顺序,从高到低选取第一顺位候选供应商,在满足实质性要求和确认合作意向后,对该候选供应商进行中标确认,并及时发布中标公告。否则选取下一顺位候选供应商进行确认,中标确认信息以中标公告为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公告事宜。
六、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时不需提供)。
(三)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文件(按照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五)提供****年以来,与本项目类似合同一个或以上。
(六)提供附件*:《市人社局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需求》中单独备注的必要证明材料。
(七)提供在评审过程中,参考评审办法(附件*),投标人认为可以作为考评得分或者加分的重要依据或佐证材料。
(八)以上文件均为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密封且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各项材料可以合订,做好目录索引。
七、遴选文件提交时间
(一)****年*月**日**:**前将遴选文件密封后交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室。
(二)联系人:徐洁,电话:*******。
八、其他事项
(一)参与遴选的单位须按照本公告及附件所列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如发现资料造假,将直接取消其参与资格并顺位递补。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报名、择优选取合作单位,本公告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发布,在发布期内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实地勘察。
(三)本次遴选项目制作无需报名费、制作费、劳务费等相关费用,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不退还。
附件:*.《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需求》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餐饮服务公司报价文件》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需求评审方法和标准》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