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6-03-16 00:00:00
怀化市颗粒物激光雷达与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颗粒物激光雷达与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颗粒物激光雷达与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颗粒物激光雷达、无人机、热成像仪、粉尘快速测定仪、多参数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无人机搭载多参数气体检测仪,具体详见合同附件。
*、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肆佰壹拾陆万捌仟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颗粒物激光雷达、无人机、热成像仪、粉尘快速测定仪、多参数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无人机搭载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 / | 详见合同附件 | / | *批 | *******元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年*月**日
履行期限:建设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运行维护期限为**个月,运维起始时间从设备验收合格日算起。
地点:怀化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款项,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款项,剩余*%合同款项自验收之日一年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当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乙 方: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万学平
委托代理人:米俊宏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号 地 址:无锡新吴区菱湖大道***号*座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新吴支行
帐 号:*****************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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