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3076-3辽阳石化分公司及辽阳石油化纤有限公司23辆报废车整体处置项目
2026-03-16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6)3076-3辽阳石化分公司及辽阳石油化纤有限公司23辆报废车整体处置项目
辽宁/沈阳-2026-03-16 00:00:00
(****)******辽阳石化分公司及辽阳石油化纤有限公司**辆报废车整体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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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辽阳石化分公司及辽阳石油化纤有限公司**辆报废车整体处置项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拍卖
转让说明事项 *、货物由买受方自提,交割过程中清运、车辆、装卸、场地清理等费用自理。 *、厂内牌照的*辆叉车没有手续,其余社会牌照的面包车、轿车、工程车等共计**辆均有手续。对于厂内牌照无手续的*辆车辆,买受方在拍卖成交后,自清运离场后*日内向转让方出具合规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对于社会牌照有手续的**辆车辆,买受方在拍卖成交后,自清运离场后*日内向转让方出具合规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因拆解证明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注销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方自行承担。 *、买受方提货时需听从转让方现场人员指挥,在转让方现场人员指认下进行操作。 *、合同签订后,**天内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全额成交货款及**%成交货款的保证金到产权机构指定账户。 *、要求签订合同后,买受人应在支付全部价款及办理与进厂提货相关的手续审批通过具备提货条件之日起**日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提货,采取自提方式,买受方在提货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买受方自行承担,买受方应在提货之日起**天内(特殊情况除外)完成物资出厂。 *、若买受方未在转让方要求时限内提货,按照违约处理,违约金在支付的保证金(成交价款的**%)中扣除。 *、拍卖成交后,交易保证金可转为货款一部分。待项目成交后,交易保证金可转为货款的一部分,产权交易机构确认收到货款、保证金(成交价款的**%)、机构服务费并确认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在*个工作日内将全额货款、保证金(成交价款的**%)分别汇至辽阳石化分公司、辽阳石油化纤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如未按时缴纳上述款项,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因买受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价款等上述款项的,合同自动取消,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买受方需按照转让方提供的拍卖成交价格分项填报方法示例要求填报成交金额,并按照填报金额分别与辽阳石化分公司、辽阳石油化纤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本次处置标的物属于转让方处理的报废物资,所以对标的物的质量转让方不做任何承诺,买受方在以后的生产、加工、使用、经营等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及其他问题,转让方概不负责。成交后表示受让双方对现状的认可,价格等其它事项不做调整。 (*)竞买人必须参加转让方组织的现场勘验,按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佩戴安全帽等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实地踏勘,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在现场确认竞买人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才能参与该项目竞拍。处置、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和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合同、拒付价款、保证金(成交价款的**%)、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转让。 (*)本次转让的报废物资,如果因再次利用或其它用途使用产生的风险,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受让方在提货期间需遵守辽阳石化公司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提货时间一般为工作日*:*****:**,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厂,该批报废物资不能动火切割,必须整体提货。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保证金(成交价款的**%):发货及现场清理结束,由转让方确认后,从保证金所在账户视情况向买受人无息返还。买受人应在支付全部价款及办理与进厂提货相关的手续审批通过具备提货条件之日起**日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提货,采取自提方式,买受方在提货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买受方应在每批次提货之日起**天内(特殊情况除外)完成物资出厂。 若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要求期限提货,每逾期*天,应向转让方支付预付价款总金额*%的违约金,超过**天未能提货,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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