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2026-03-16 00:00:00
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三楼会议室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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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本局三楼会议室改造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发布本询价公告,欢迎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相应资质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名称
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三楼会议室改造项目
(二)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改造相关业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供应商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服务能力;
*.供应商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作业地点
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三楼指定区域(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四)作业规模及内容
*.拆除过道隔墙:**平方米;
*. 墙面改造:**平方米(含基层处理、粉刷等,具体要求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室内天面改造:***.*平方米(含吊顶拆除、新吊顶安装等,具体要求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修补地面地板砖:**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际丈量为准);
*.主席台地面抬高(抬高高度*****):**.**平方米(含基层处理、面层铺设等)。
注:以上改造为预估数据,具体供应商需现场踏勘确认实际数据,报价包含完成全部改造内容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全景**效果图、后期售后及验收等一切相关费用。
(五)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税费):小写¥******.**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二、询价方式
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以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的方式,提交密封完整的书面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三、报价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文件组成及材料要求
*.《报价单》(需明确报价总价、分项报价、工期、质量承诺等,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报价人如为法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如为授权代表,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授权范围及期限);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供应商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其他要求
*. 报价文件需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明确标注“正本”“副本”,密封包装,包装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 供应商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若发现报价文件存在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报价资格。
五、报价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价地点
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福安路与鳌山路交叉东南角兴宾区司法局***室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樊士榕
联系电话:************
注:供应商可在报价截止日前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实际情况,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其他说明
*. 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结合资质、报价、材料、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审后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将在本单位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采购合同);
*. 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成交通知后*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逾期未签订的,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本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全部改造工作并通过验收;
*.开标时间由本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评标小组选择开标时间,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与开标。
*.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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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