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2026-03-16 18:12:13
阳春市审计局工会委员会关于公开比选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的信息公布
为进一步提高局饭堂后勤服务质量,加强对食材采购的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采购成本,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阳春市审计局饭堂食材供货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选定的供应商为我局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服务地址为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号,服务期为两年(****年*月*日至****年*月**日),要求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具备相应配送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食材配送商。结算价应以本地“菜篮子”公布的平均零售价格为基准。
二、参加比选配送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或声明函。
(四)具备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要求在阳春市区范围内设有配送服务点和定量物资储备中心。
(五)运送车及驾驶员须具备合法手续及合法证件等。运送车辆为本项目食材运送专用车辆,车辆要确保清洁卫生,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食材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保证食材的新鲜度和及时配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实地考查与择优比选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我局工作人员将对配送供应商进行实地综合考查,择优比选*家符合条件的配送供应商。
四、报名资料提交要求
报名的配送供应商请于****年*月**日前将资质证明、法人证书、食材价格及服务承诺等资料(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阳春市审计局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一)食材配送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有关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信息公布最终解释权归阳春市审计局工会委员会。
联系人:林国玲
联系电话:************
阳春市审计局工会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