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3-16 00:00:00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新能源循环经济零碳智慧产业园广州总部——退役动力电池及废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中恒智联(广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广东省新能源循环经济零碳智慧产业园广州总部——退役动力电池及废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年国家发改令第**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广东省新能源循环经济零碳智慧产业园广州总部——退役动力电池及废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节能改造项目节能报告(项目统一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以零碳园区绿色工厂标准建设新型储能智造中心,电池综合利用拆解中心,碳中和研究院及科研中心,生活配套设施等。项目采用先进的回收拆解技术及装备,年处理*****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及废旧锂离子电池;以全新锂离子单体电芯年组装****储能电池组;采用先进的破碎拆解技术设备工艺,年处理*****吨退役光伏板。
三、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万千瓦时。项目废旧锂电池单位处理量综合能耗不高于**.**千克标准煤/吨;储能电池组装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千克标准煤/千瓦时;光伏板单位处理量综合能耗不高于**.**千克标准煤/吨。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吨,单位废旧锂电池处理碳排放量不高于*.***吨二氧化碳/吨,单位储能电池组装碳排放量不高于*.*****吨二氧化碳/千瓦时,单位光伏板回收利用碳排放量不高于*.***吨二氧化碳/吨,单位增加值碳排放量不高于*.***吨二氧化碳/万元。
四、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能源管理体系分阶段实施指南》(**/***********)、《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五、本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指南》(****年本)自行组织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备。
六、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将视情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对本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因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及以上的,你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交变更申请。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