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2026-03-16 00:00:00
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二批)更正公告(四)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二批)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无效投标的确认**.*(**)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号)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形,评标委员会未启动异常低价审查或未对异常低价情形作出认定意见的,采购人应及时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 *、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 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③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或在评标现场)在给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
现更正为: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形,评标委员会未启动异常低价审查或未对异常低价情形作出认定意见的,采购人应及时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
*、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①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②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③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④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或在评标现场)在给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开标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宜兴第一中学周铁分校
单位地址:宜兴市周铁镇彭干村余家桥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宜兴环科园兴业路***号
联系人:欧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女士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