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3号楼顶发光字项目及迁移工程补充公告
2026-03-16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3号楼顶发光字项目及迁移工程补充公告
安徽/六安-2026-03-16 00:00:00
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号楼顶发光字项目及迁移工程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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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号楼顶发光字项目及迁移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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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2026-03-16 00:00:00
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号楼顶发光字项目及迁移工程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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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号楼顶发光字项目及迁移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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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号楼顶发光字项目及迁移工程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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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号楼顶发光字项目及迁移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号楼顶发光字项目及迁移工程(项目编号:*********************)发布澄清,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医院南区*号楼新装‘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发光字(双面)”的描述,现澄清并修改为:医院南区*号楼新装‘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发光字(单面)。相关报价及技术方案应基于单面发光字进行编制。
二、楼体字的技术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采用点阵字(亦称外露发光字)工艺。
*.光源:使用高品质***点光源,颜色为红色(红字红灯)。***光源应具备良好的防水、防尘性能,防护等级不低于****。其亮度、均匀性、使用寿命等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显示屏通用规范》**/* **********,或根据实际情况引用更具体的***光电参数标准),确保在夜间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和较长的使用寿命。
*.具体技术参数、材料规格及验收标准,除本公告明确的外,其余均以原招标文件及随附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为准。建议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拟采用的点光源品牌、型号、关键性能参数及质保承诺。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注:此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公告内容执行。本澄清公告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若未能及时查看影响编制投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采购人:霍邱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