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157号】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设施配套和补充购置设备项目-含核医学医疗专项安装、门诊手术室独立空调系统项目变更公告(三次)
2026-03-16
河南/平顶山 变更澄清
【平公资采2026157号】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设施配套和补充购置设备项目-含核医学医疗专项安装、门诊手术室独立空调系统项目变更公告(三次)
河南/平顶山-2026-03-16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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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号】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设施配套和补充购置设备项目*含核医学医疗专项安装、门诊手术室独立空调系统项目变更公告(三次)
发布机构: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平采招标********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设施配套和补充购置设备项目*含核医学医疗专项安装、门诊手术室独立空调系统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转包、分包:不允许”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作为预付款,设备到场付至合同价款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付至合同价款的**%,项目验收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经结算审计和通过医疗专项验收评价(包含职业健康控制性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剩余*%(按财政部门支付管理规定结算如无规定的,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算。)注:上述付款方式的支付前提条件是财政资金到位后按上述付款方式支付。” (*)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作为预付款,设备到场付至合同价款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付至合同价款的**%,项目验收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经结算审计和通过医疗专项验收评价(包含职业健康控制性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剩余*%(按财政部门支付管理规定结算如无规定的,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算。)注:上述付款方式的支付前提条件是财政资金到位后按上述付款方式支付。”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 变更为 |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分包:允许”;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预付款,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通过并通过医疗专项验收评价(包含职业健康控制性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剩余*%(按财政部门支付管理规定结算,如无规定的,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算。注:上述付款方式的支付前提条件是财政资金到位后按上述付款方式支付。) (*)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预付款,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通过并通过医疗专项验收评价(包含职业健康控制性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剩余*%(按财政部门支付管理规定结算,如无规定的,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算。注:上述付款方式的支付前提条件是财政资金到位后按上述付款方式支付。) (*)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本更正公告附件,并以本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本更正公告附件,并以本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请各投标人仔细查看变更公告,未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监 督 单 位:平顶山市财政局 联 系 电 话:************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
| 地址:平顶山市曙光街 ** 号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志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号*号楼*单元*层**号 |
| 联系人:温女士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温女士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