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26-03-16 00:00:00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泉路**号
被投诉人*:珠海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健民路***号
相关供应商:一心达(珠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横琴新区艺文一道**号*楼文化工作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该项目中招标文件参数设置与重要参数分值设置等问题于****年**月**日向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于****年*月*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投诉事项*成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局
****年*月**日



